人權觀察今天 (19日) 表示,中國政府應立即收回驅逐美國三大媒體記者的決定。
2020年3月18日,中國政府下令《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和《華盛頓郵報》年底前記者證到期的美籍記者于10天內交還記者證,今後不得在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從事記者工作。
“中國政府這次空前舉措,將使中國本已十分有限的報導空間又被掐掉一大塊,”人權觀察中國部研究員王亞秋說。“國內媒體幾乎已被當局徹底控制,因此外國媒體對於增進世界對中國的瞭解至關重要。”
人權觀察指出,這是中國政府首度明確禁止記者在香港工作,將使香港在“一國兩制”安排下的有限自由再度受到壓縮。香港過去一向容忍批評中國的獨立報導,儘管港府近年來已對媒體自由作出若干限制。
中國當局並且下令五家美國媒體申報在中國境內所有工作人員、運營和擁有不動產等詳細資訊,包括美國之音、《時代週刊》、《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和《華盛頓郵報》。
中國外交部在聲明中表示,前述決定是在反應美國政府先前削減國內中國國營媒體機構中國籍雇員人數的決定。3月2日,美國政府對新華通訊社、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中國日報發行公司和中國環球電視網等4家中國國營媒體駐美機構實施雇員人數限制──將其在美國雇用的中國籍員工人數從160人減為100人。國務卿蓬佩奧表示,該決定是回應北京2月份驅逐三名《華爾街日報》記者的決定。
中國政府長期利用驅逐和拒發簽證來威脅或報復在華外籍記者。除了三名《華爾街日報》記者被逐,有關當局曾經在2018年和2019年先後拒絕BuzzFeed News和《華爾街日報》的記者延長簽證。法新社也有一名記者在2019年被拒發簽證。
人權觀察指出,駐華外國記者的情況近年來不斷惡化。當局經常阻撓、拘留和監控國際媒體記者在中國進行報導。據駐華外國記者協會報告,在其最近一次年度意見調查中,沒有一名受訪者對情況是否改善的問題作出肯定答覆。
近年來,外國記者曾對中國人權議題作出批評性的報導,包括互聯網審查、大規模監控、任意拘押維權人士、強迫失蹤外國公民、限制宗教自由和新疆的嚴厲鎮壓。
中國記者受到的限制遠遠更多,而且只要報導內容惹怒當局就可能遭到各種懲戒,包括解職、員警騷擾、拘留和監禁。能自由發表材料的中國媒體若有也是極少數。
“當前正值全球健康危機──準確、及時的資訊無比重要──之際,北京此一決定只會坐實其作為新聞自由大敵的形象,”王亞秋說。“中國政府應立即收回禁令,允許本國和外國記者自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