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民代、名嘴甚至輿論紛紛建議蔡英文總統頒發緊急命令,對此,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今(18)天表示,包括國民出入境相關限制在內等防疫措施,包括:防疫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等,都適用法律基礎及授權,足以因應當前防疫上的必要,目前暫無總統頒布緊急命令的需求。

張惇涵說,緊急命令是國家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的重大變故,而欠缺足夠法律授權進行必要的處置時所發布的,至於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之憲政職權,於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皆有明確規定,亦必須提交立法院追認,以符合民主憲政秩序。

張惇涵進一步說明,但此次武漢肺炎疫情能夠在立法院朝野各政黨的共同努力下,以最快的立法效率通過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而且台灣歷經抗SARS經驗後,所修正的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防疫準備也相當完備。

因此,張惇涵指出,是否發布緊急命令,仍須從實際需求面來看其必要性。從過往案例來看,我國自解嚴後,只有1999年921震災後曾發布過緊急命令,其餘重大災害包括2003年SARS疫情時,社會也有相關的討論,但當時也並沒有發布緊急命令。

張惇涵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包括國民出入境相關限制在內等防疫措施,如防疫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等,都有適用法律基礎及授權,足以因應當前防疫上的必要,目前暫無總統頒布緊急命令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