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疫情蔓延,不少縣市昨(16日)陸續宣布限制師生出國的禁令,行政院隨後也拍板定案,高中以下師生這學期上課日結束前暫停出國。不過,也有法律界學者質疑其適法性有問題。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受訪直言,防疫跟打仗一樣,有些特別的辦法也是不得已的選擇,當然可以自由,「但健康跟大多數百姓的自由比較重要」。

黃珊珊表示,憲法很清楚人民有遷徙自由,要限制人民權利義務,必須以法律定之。包括傳染病防治法、中央通過相關肺炎防治跟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什麼叫特別條例?就是特別的法律,指人民的自由以相關法律限制,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跟特別條例第7條都是授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相關必要應變處置或措施。

黃珊珊強調,以目前疫情的狀況,法條授予疫情指揮中心最大的權力,可以限制人民要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同樣的這也是很嚴重侵害人民權利,出國禁令也是一樣處置。這部分,也許自由派學者會有點意見,但以現在這個情況,她認為,防疫跟打仗一樣,有些特別的辦法也是不得已的選擇,當然可以自由,但健康跟大多數百姓的自由比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