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歸仁區一名陳姓男子11日由香港入境返台,依規定應居家檢疫至25日,但昨天擅自外出參與進香活動,今天下午在高雄被警方尋獲後護送回家。台南市長黃偉哲指示依罰則處理。

台南市政府民政局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陳姓男子應居家檢疫至25日解除監測;防疫人員在11日至昨天都有取得聯繫,但昨天晚間卻多次未能聯繫上,便由警政機關協尋。

台南市歸仁警分局分局長梁仁輝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動員10名警力全力搜尋。經路口監視器畫面得知陳男昨天下午5時騎機車出門,在手機最後發話位置,得知可能前往高雄市梓官區參與宮廟進香活動。警方擴大訪查,今天下午2時許在梓官找到人。

台南市民政局指出,陳男已由衛生局指派專車送回家中繼續檢疫程序,並由警車隨行護送。黃偉哲獲悉有居家檢疫者違規擅自外出後表達遺憾之意,已指示衛生局依相關罰則處理。

台南市政府呼籲,依「嚴重特殊傳染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自民國109年2月27日起,違反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的民眾,將從重裁處最高新台幣100萬元罰鍰。凡應遵守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的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