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華為手機曾將我國標示為「中國台灣」,矮化我國主權,引發輿論抨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宣布,已增訂「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相關條文,未來電信設備若再有矮化我國的標示行為,將要求業者改正,否則廢止其審定證明,產品將無法在台販售。

去年華為旗下3款手機被用戶發現會透過軟體更新將時區設定從「台灣」變成「台灣(中國)」,引發熱議。NCC立即要求業者下架,否則禁售,華為後來未再繼續販售該3款手機,但後續新機也因國籍設定而無法在台販售。

如今NCC通過「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第20條修正草案,增訂第20條第2項第4款規定,電信終端設備(指有連接電信業者的設備,如手機、平板、市內電話、智慧手錶,MOD機上盒等)之本體、說明書、包裝盒、內建韌體或軟體之螢幕顯示,若有損害我國國家尊嚴,經限期改正仍拒不改正者,將廢止其審定證明。

NCC說明,廢止其審定證明等於該產品無法在台販售,若有業者違法輸入、在實體門市或網路上販賣,將依《電信法》裁處3萬以上,30萬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