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今(11)日宣佈開出首張違反居家檢疫的100萬罰單,該名違規民眾不只逕行離開檢疫旅館,還意圖搭機出國,目前已依法從重裁處,並由移往高雄之集中檢疫場所安置。

衛生局說明,該民眾3月9日自中國廈門入境,居家檢疫日期自3月9日至3月23日,解除檢疫日期為3月24日,該民眾自松山機場入境時不配合填寫資料,現場機場檢疫官立即協助其入住旅館。3月9日經民政及警政人員親訪該民眾入住之旅館,確認其未入住,隨即提送警政單位協尋。

北市衛生局隨後於內政部移民署線上應用服務系統查知該民眾欲於高雄國際航空站搭乘班機出境,該民眾無視居家檢疫規定及未依指定住所進行檢疫之事證明確,核其行為已涉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從重裁處新台幣100萬元整。

根據北市衛生局統計,至109年3月10日止,共開罰70人。依情節輕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分別開罰1萬元罰鍰計有63人、5萬元罰鍰計有1人、7萬元罰鍰計有4人、100萬元罰鍰計有1人;違反居家隔離規定遭開罰6萬元罰鍰1人。

為維護公眾健康權益及避免個案在社區移動造成疫情擴散,目前該名民眾經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台北區管制中心與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三方協調後,已移至高雄之集中檢疫場所安置。

衛生局提醒,為防堵病毒於社區傳播,對於未解除居家隔離、檢疫之民眾,未配合規定擅離指定住所者,將依法開罰,請民眾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