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三八婦女節,國民黨立委萬美玲表示,她將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50條」以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將婦女產假由原本的8星期提升至10星期,讓婦女在產後能夠獲得更完善的照顧與休養,鼓勵國人多多生育。

台灣出生率在世界各國中敬陪末座,少子化危機迫在眉睫,儼然已是國安危機,為了打造更友善的生育環境,萬美玲將提案修法。萬美玲指出,我國關於產假的規定,從民國73年勞基法制定至今,已有36年未檢討更新,政府近年大力鼓勵國人生育,但產假規定卻遲遲未更新,實有矛盾之處。

萬美玲進一步說,國際勞工組織認定勞工產假至少應有14週,更建議會員國可加至18週,其他國家如日本有14週,新加坡有16週,南韓有13週,澳洲有18週,全球已有82%以上國家的產假超過12週,僅有18%國家的標準低於12週,我國關於產假的規定明顯落後。

萬美玲說明,我國現行產假是延續民國18年「工廠法」規定,並在民國73年制定勞基法時沿用至今,其計算方式為按曆日連續計算,包含例假日、國定假日、紀念日及節日等,是有薪休假,但台灣已邁入高齡化國家,少子化的危機急需解決,因此政府除了在育兒花費上進行補助外,更應該打造友善的生產環境,這部分並非是金錢可以補足的。

萬美玲強調,近幾年來台灣婦女相關權益逐漸受到重視,其中增加產假已經討論多時,卻遲遲未真正獲得改善,生產完的婦女,需要的是更多的休息,尤其是新手媽媽,必須有足夠的時間來恢復、適應及調整,因此在婦女節這天,才會特別提案,將現行的8星期產假提升至10星期,希望能透過逐步調整及檢討我國產假週數的方式,確實提升我國生育環境,讓婦女產後照顧更為完善,以有效提高台灣的生育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