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導演范可欽遭控欠款不還,涉嫌背信,並因多次傳喚未到,5日於台中被捕。他今(6)日針對此事回應,「一場烏龍」,表示自己不認識對方,將提告對方誣告。

據悉,王姓女子控訴,范可欽在2015年於台北市某飯店向這名王女借錢,當場開立支票,但還款時間已過,卻未收到范可欽的還款,因此王女只好提告。但北檢多次傳喚,范可欽都未出庭,所以台中市警局昨日將其逮捕,並移送北檢。

不過范可欽今上午在其臉書發文表示,昨天歴經一場烏龍,平安回家,並表示,去年底他搬到台中,因此沒收到法院傳票,也不知道有訴訟,前天有警員通知他後,他就主動到台中第五分局報到,也立刻北上到北檢說明,檢察官訊問15分鐘後就讓他回台中。

綜合媒體報導,范可欽說,一名「不認識的人」拿一張沒抬頭的支票到法院提告他背信,他問,民間債務跟背信有什麼關係?加上這張支票是4年前的,已過效期,支票也不是他本人,是以前公司的,因此將提告對方誣告。

范可欽6日上午在其臉書發文表示,昨天歴經一場烏龍,平安回家。   圖:翻攝自范可欽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