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4)日再次於例行記者會上重申散播假消息之罰則,呼籲民眾切莫轉傳不實資訊,避免遭重罰300萬元。有媒體舉例日前有民眾PO出確診個案居住地資訊,發出真實資訊是否也會受罰?對此,指揮中心回應,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疫情資訊將統一由衛生機關來發佈,民眾若擅自PO出,也會有相應罰則。

針對與確診案例同住一個社區的鄰居PO出病患居住地一事,周志浩指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疫情是由衛生機關來發佈,個人發布將會面臨罰則,況且有這樣的病例時政府也不會放病患四處亂跑,希望民眾在講這些事情的時候可以站在對方的立場上思考一下,呼籲社會大眾將心比心。

指揮官陳時中也重申,在散播疫情消息時,假的就是用謠言不實訊息罰則,真的就是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個資的部分,不管是真是假都會受到處分。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及第64條,「政府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如違反此規定,將處以「新台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