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今(26)天受訪表示,有關明(27)天預計在行政院會通過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係依據2月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1條編定,經費上限為600億,其經費來源以移用前年度累計的歲計剩餘300億並舉債300億支應。其中,防疫隔離假補償金總計寬列18億;振興抵用券總計匡列20億。但詳細的執行規劃、使用方法,近日內才會由部會提出。

Kolas Yotaka說,其中有關社會救助與醫療保健的「防治」經費編列196億,有關農業與經濟服務支出的「紓困及振興」經費編列404億,分別由原民會、客委會、通傳會、內政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衛福部、文化部及海委會等11個相關部會提出,總計600億。

至於特別預算運用內容,Kolas說,包括觀光產業行銷與補助、建置防疫服務平台、執行國境檢疫、中小企業融資保證、企業貸款利息補貼、餐飲商圈夜市或藝文振興抵用券、補助陸海空運、農漁業者產銷調節與利息補貼、購置病毒檢驗試劑耗材與儀器、防疫隔離假之補償金、海上防疫勤務所需的油料及維修費等。

不過,Kolas也強調,有關詳細的預算內容,仍將以明天院會通過的內容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