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新北市政府表示,如果民眾經確診或隔離、檢疫,難以繳納109年開徵之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及娛樂稅,可向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因天災、事變而遲誤依法所定繳納稅捐期間者,財政部或管稅捐稽徵機關可以情形,公告延長其繳納期限。

若納稅義務人被實施隔離或檢疫等措施,導致來不及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繳納稅款,可於規定納稅期間內,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稅捐稽徵處進一步說明,現在線上申辦稅捐業務與線上繳稅皆很便利,申辦案件可透過該處線上櫃台或地方稅網路申報平台,各項稅務證明文件亦可透過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申請,另有新北稅視訊櫃台,免憑證免出門更安心,只要透過手機即可申辦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