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國民黨六連霸議員舒翠玲疑涉嫌長期虛報人頭詐領助理費,桃園地檢署昨日指揮市調處兵分三路同步搜索舒翠玲服務處、住家與陳姓助理住處,查扣相關文件,並於凌晨向地院聲押禁見,今(19)日下午法官裁定舒翠玲及夫婿張曉帆各以200萬元交保、陳姓女助理30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56歲的舒翠玲是桃園縣第14、15、16、17屆縣議員與桃園市第1、2屆市議員,涉嫌自2010年起以未實際擔任助理的2名陳姓、2名舒姓人員聘為助理,向議會申報公費助理薪資,不知情的議會出納人員依舒出具的不實文書,將助理薪資撥至人頭帳戶,詐領金額高達1090萬餘元。 

檢方傳喚舒翠玲及擔任其助理的丈夫張曉帆、陳姓及舒姓助理等6人,認定舒、張與2名陳姓助理涉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經複訊後認舒女及其張姓丈夫、陳姓女助理涉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據之虞,於19日凌晨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上午召開聲押庭,桃園地院於下午裁定舒翠玲夫妻各以200萬元交保,陳姓女助理則以30萬元交保。

舒翠玲完成交保後向媒體表示,她完全沒有任何犯意,可能在程序上有疏失,相信後續司法會還她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