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疫情持續蔓延,陸委會先前放寬禁令讓陸配子女入境,又「髮夾彎」撤回,在國內持續引起關注,16日馬前總統辦公室再度針對此議題發表看法,呼籲蔡總統防疫要優先,人權也不可落後,期許蔡總統以總統的高度超越民粹,帶領人民邁向更高標準的臺灣價值。

馬前總統辦公室在新聞稿中指出,依照現行《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其實不存在國籍問題,而是以台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的戶籍作為區分。基於就學、醫療、經濟等各種不同原因的考量,有些兩岸婚生子女在出生後就入籍台灣;也有些父母讓子女暫時保留大陸地區人民的身分,未立即申請台灣戶籍;還有些人則是已經選擇入籍台灣,只是目前處於「長期居留」期間,沒有辦法馬上拿到中華民國的身分證。

馬辦表示,無論是哪一種情況,都存在一個共通的事實,那就是他們都是台灣人的親骨肉,但目前政府卻只以「有沒有身分證」,來作為他們能不能來臺與父母團聚的依據,這樣合理嗎?《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重要主張,就是要確保兒童不因國籍、族裔、種族、性別或社會背景的不同,而受歧視待遇。「沒有選擇台灣,就要自己承擔」,這種以身分決定待遇的論調,正是上述公約所要排除的歧視。

另外,針對蘇貞昌院長批評馬前總統「不要說風涼話」,馬辦也嚴肅正告蘇院長,兒童權益問題不是風涼話,是必須被認真看待的人權及人道議題。我國已經在2014年把1990年《聯合國兒權利公約》國內法化,制定公布了《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這攸關政府是否遵守國際規範與國家法律。蘇院長身為中華民國最高行政首長,必須依法行政,發言更應謹慎。

對於蔡英文總統說,馬前總統既然做過總統,應該知道疫情掌控最優先。馬辦強調,馬前總統當然知道疫情掌控是最優先,一向支持政府全力防疫,但這與重視人道與人權,並不衝突。何況蔡總統不是說過,在公職人員的日常生活中,「人權,都會是基本,而且優先的價值」。

馬辦指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這五項聯合國的人權公約在臺灣都已經國內法化,這是政府對國民及國際社會人權價值的莊嚴承諾,必須要依循相關規範。馬辦認為,臺灣既然選擇認同《兒童權利公約》,認同這項普世價值,就應該在人權與人道方面承擔起應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