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今年將分階段辦理滿4年及6年以上主管職公務人員輪調作業,市長鄭文燦肯定表示,雖然他對人事向來強調安定跟升遷,但職務輪調能讓公務員在公務生涯階段歷經不同職務,「公務員只做一件事,經驗值會萎縮」,預計9月底前各單位將完成主管職輪調規劃。 

鄭文燦12日在市政會議上指示,機關為了活化有輪調制,同一職務任滿3年可以彈性緩調1年,4年以上同一職務,特別是主管職,請單位局處長或主委、董事長及各區區長了解各主管任期,給予擔任副局處長、科長或課長等主管職4年以上者更多職務歷練機會,若滿6年就要強制調整,「一個科長做6年都不動,這是不對的。」 

鄭文燦表示,公務人員久任之後,優點是經驗值豐富,但缺點是不容易採納新的作法,連警察局組長做6年也是非動不可,警政署還會強制調動,有時候民意代表來關說也無效,「4年就應該考慮輪替,可以對調或互調或輪調,讓他歷經不同職務,不要一個公務員只做一件事,經驗值會萎縮。」 

會中有局長反映局內主秘當了10多年,恐無合適位置可調動,鄭文燦說,主秘因涉及高階職務,可另外專案檢討,「一個職務做10幾年,市長最多也只能做8年,比市長還久」;另外區公所課長也一樣要調動,否則課長做6年,區長都換了好幾人了,「流水的區長,鐵打的課長,這樣也不對。」 

鄭文燦表示,他注重人事管理,市府升遷的人很多,這幾年也沒有太大的人事流動,「至少要活化」;業務性質類似的副局處長可採跨局互調模式,例如環保局和水務局、工務局和都發局,或都發局與地政局、新聞處與觀旅局等,請副市長李憲明主持專案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