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入境放寬規定!衛福部食藥署公告,即日起入境旅客攜帶醫用口罩每人限量1000個、電子體溫計(耳額溫槍)限3支,只要在限量內,不管以任何方式(包含:旅客攜回及快遞郵包)進入國內,皆不必向衛福部申請許可,即可順利通關,超量則填切結書即可放行!

食藥署公告,旅客攜帶防疫用醫療器材入境,原本依規定要提出藥物樣品供自用的申請,武漢肺炎疫情爆發後,海關從寬處理,新規定醫用口罩入境每人限量1000個、電子體溫計(耳額溫槍)限3支、酒精棉片限1000個、耳溫槍專用膠套也限量1000個。

食藥署表示,自2月6日至4月30日(依防疫期間彈性調整),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或郵寄包裹供自用且合於本表品項範圍規定之限量者,准予免提出藥物樣品供自用申請,即可放行。

食藥署表示,如超量者,應填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用醫療器材自用切結書」後,予以放行。食藥署提醒,嚴醫療器材供自用進口後,不得販售,倘因應疫情所需,財政部關務署另有放寬原則,則依其公開資訊為主。

衛福部食藥署公告,自用口罩不管以任何方式(包含:旅客攜回及快遞郵包)進入國內,限量內不必向衛福部申請許可   圖:取自財政部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