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勞動局今(7)日表示,遠航公司未發放員工12月薪資近新台幣5千萬元,嚴重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之規定,將依法加重處分遠航公司至新台幣150萬元,創下前所未有之裁處紀錄,並要求2週內將積欠薪資發放完畢,否則將連續處分。
台北市勞動局表示,遠航自12月12日停飛後,勞動局已多次派員到遠航公司,要求務必守法,依法發薪,但昨(6)日遠航公司自承確實因財務問題無法按原定發薪日發薪,並且未能說明何時可將薪資順利發放,已明確違反《勞動基準法》。
勞動局於今日認定情節重大,嚴重損害員工權益即依法裁處,並依《勞動基準法》第27條規定限令遠航公司於2周內將積欠之薪資發放完畢,否則將予以連續處分。
勞動局表示,遠航公司全國僱用人數有千餘人,影響甚多家庭,薪資為勞工賴以維生的重要來源,遠航公司應將發放薪資當作最優先處理事項,以免造成社會動盪,並且再次呼籲遠航勞工如有任何勞動權益受損或是終止契約之爭議,建議可儘速向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