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議員友台動作一波波!繼日前美眾議院台灣連線主席之一的夏波(Steve Chabot)與超過眾議院1/3席次的議員簽字,敦促美國與台灣啟動貿易談判後,夏波等人再度提出《台灣特使法》((Taiwan Envoy Act),要求美國在台協會(AIT)駐台北辦事處處長應具大使級別身分,任命必須通過參議院,等同「無任所大使」身分,形同美台外交關係更進一步。
目前AIT台北辦事處處長雖然在實質上等同美國派駐在台灣大使,但是由美國國務卿任命,並不需要經過美國國會同意;而據美國《憲法》,美國總統決定美國駐外大使人選後,須經由參院同意。
「美國之音」報導,《台灣特使法》由夏波與民主黨籍眾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亞太小組委員會主席薛曼(Brad Sherman)共同提出,表示國會認為長時間沒有一位美國在台協會處長,將損及美國利益,因此建議美國總統在參議院的諮詢與同意下,任命美國在台協會處長,而被任命的處長級別與身分等同「無任所大使」。
總部設在華盛頓的美國「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會長郭正光表示,AIT處長實質上是美國派駐台灣的「大使」,台裔美國人希望看到AIT處長任命是經過參議院同意,這樣美國國會才有權監督美台關係。
美國在台協會是1979年1月16日成立,由美國國務院依據《台灣關係法》與哥倫比亞特區法律所設置的民間非營利組織,當初是因為美國與中國建交,與台灣斷交,只以民間團體名義進行交流,但是實際上台北辦事處實質辦理的,是相當於美國大使館的館務,現任台北辦事處處長是2018年上任的酈英傑。
事實上,早在2007年,就曾有眾議員提出類似法案,當時是由共和黨的唐克多(Tom Tancredo)主張,但最終法案沒有排入議程,不了了之。時隔12年,隨著美台關係升溫,再有挺台議員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