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國際法院今(11)日針對緬甸政府涉嫌在2017年對羅興亞人(Rohingya)進行「種族滅絕」式屠殺一案開庭,緬甸國務資政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親赴法庭為緬甸辯護,指稱「種族滅絕」說法與緬甸「剷除內部武裝叛亂」、「去極端化」的事實不符,呼籲法院不要作出激化雙方衝突的判決。

西非國家甘比亞代表伊斯蘭國家向設於荷蘭海牙的國際法院(ICJ)提告,控告緬甸對洛興雅人進行種族屠殺。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罕見率團出席10日到12日為期3天的庭訊,親上火線為國家政策辯護。

翁山蘇姬在法庭上表示,緬甸羅興亞人居地若開邦(Rakhine)的問題和衝突已持續了數百年,緬甸內部的暴力武裝衝突源於對警局的攻擊,外界對緬甸的指控「不完整且不正確」。

翁山蘇姬維持緬甸政府一貫「去極端化」、「剷除極端份子威脅」的說法,但她承認軍隊也許使用了「不相稱武力」,不過無法據此證明緬甸試圖消滅少數民族洛興雅。並稱任何犯下戰爭罪行的人都將會被起訴。

自2017年8月以來,緬甸軍方對該國內被視為「非法移民」且不給予公民身分的羅興亞人進行血腥鎮壓,無差別性暴力、屠殺等指控頻傳,約有74萬名羅興亞人逃往孟加拉國,避免遭到「種族滅絕」的虐待。

聯合國調查人員去年作出結論,緬甸政府對待洛興雅人的方式足以構成滅絕種族罪,人權團體也詳列緬甸施虐罪狀。不過,翁山蘇姬指出,國際法院並未認定1990年代造成民眾大規模逃難的所有巴爾幹半島衝突為種族滅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