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府宣布,自109年1月1日起,設籍本縣2歲以上至未滿12足歲兒童將比照65歲以上老人優惠票價,由現行5折之票價優惠變為3.5折,縣府已配合編列所需票價差額預算送請縣議會審議,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即可實施。

縣府表示,依據老人福利法規定,凡年滿65歲老人搭乘國內各陸海空等交通工具中享有5折優惠,另依「離島建設條例」,澎湖籍離島居民再打7折,本縣長者滿65歲應享有3.5折優惠。為減輕家長負擔,設籍澎湖縣2歲以上至未滿12足歲孩童,搭乘民用航空器比照老人3.5折票差補貼優惠,符合補助資格的小朋友及65歲長者於109年1月1日起即可享有票價優惠。

旅遊處表示,為了讓民眾不用來回奔波辦理補貼手續,縣府109年預算通過後,將與各航空公司進行簽約程序,符合補助資格之兒童及長者於機場臨櫃購票時即可享受此項優惠,於其他購票通路購買之有效機票,亦視為補貼對象。

旅遊處提醒,凡於109年1月1日後搭機,符合補助資格兒童或年長者於縣府與航空業者尚未簽約,及簽約後因該公司售票系統設定作業空窗期購票未享有3.5折優惠者,可於搭機後攜帶登機證及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及存摺影本等證明文件逕洽縣府辦理補貼申請,民眾若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旅遊處06-9262535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