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4)日下午傳出因旅行社反彈聲浪過大,有意取消取消檢附財力證明等相關規定,經外交部向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查證獲告,申請泰國電子簽證的相關應備文件目前並無任何更動。
台北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公告, 11月30日起要申請泰國簽證的民眾,須先於指定網站建立個人帳號完成電子簽證申請,同時進行線上付款,之後再預約排程親自將護照提交至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現場則不再受理未經過線上申請預約的申請案件。
不過引發爭議的部分,是除了電子機票、住宿證明及其他個人資料文件外,申請泰國簽證增加一項檢附財力證明的規定,要包含清楚的存摺封面頁、內頁影本,以及3個月內的交易明細,引發外界反彈。
台北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表示,如果有任何更動或新措施,泰方均會透過其官網正式公告。因此,未來對於申辦赴泰國的簽證有任何疑問,建議可直接洽詢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查證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