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今天(28日)在臉書發文,質疑「警方執法分寸的拿捏」,還點名內政部長徐國勇,連續提問沒有執法過當的嫌疑嗎?警方這樣的行為是代表政府的政策嗎?或者是徐部長您親自下令的呢?這樣做沒有侵犯憲法所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與自由嗎?民進黨不是主張人權立國嗎?措辭相當嚴厲。

游盈隆PO文一開始就講:「有一件事如鯁在喉,不吐不快」,強調「牽涉到警方執法分寸的拿捏,更重要的是,涉及人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

游「還原」他一位同學在他臉書上的貼文:「同學,前天因為轉貼我們國中同學所po的照片及短文到fb上,三天後已被新北市三名警員開車南下借新竹香山潮山派出所於晚上9:45開始偵訊調查作筆錄約二小時,除了刪除手機內容,並扣上違反選罷法的大帽子,偵查起訴。政府在網路上如此控制話語權,你認為有道理嗎?」

游盈隆說他「第一時間覺得很詫異」、「直覺不對勁」,表示「雖然這位同學親藍,長期以來政治立場跟我不一樣,但被公權力這樣對待,我覺得有必要深入了解」。游盈隆問PO文的「同學」到底是什麼照片?PO文內容為何?才得知是兩三天前一則有關王立強被誤指為和林飛帆同桌吃飯的照片。

游盈隆寫道:「坦白講,那也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事,竟然由新北市出動三位刑警去登門找人,進而偵訊,做筆錄長達兩小時,還被告知,如果不是威嚇的話,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直問:「有這麼嚴重嗎?」

游盈隆認為,這不是一件小事,甚至也不是單一事件,被關切對象恐怕不分藍綠都有,只要是被認為不利蔡英文總統,都有可能被警調登門造訪。稱「如果這樣,那代誌就大條了」。

游盈隆直接點名問內政部長徐國勇先生,警方執法尺度如上述案例,沒有執法過當的嫌疑嗎?警方這樣的行為是代表政府的政策嗎?或者是徐部長您親自下令的呢?這樣做沒有侵犯憲法所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與自由嗎?民進黨不是主張人權立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