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行政院環保署去函台中市政府告知中火燃煤許可量得放寬10%。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沒得商量!」,今(27)環保署再出示台中市府發放的中火許可證,表示許可證內操作條件得有10%容許差值,並強調此規定已經存在18年。

環保署表示,各縣市環保局在核發許可證時,都會有這一規定的註明,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過去與現行核發之中火既有許可證,皆登載有操作條件10%容許差值的內容。

環保署表示,多年以來,環保署和經濟部持續推動國營事業空氣污染減量工作,以中火為例,藉由推動減煤及既有燃煤機組加裝濕式靜電集塵器、更新排煙脫硫設備及改善觸媒脫硝設備等措施,其空氣污染物排放,已由105年之每年3萬8千餘公噸,降至107年2萬9千餘公噸,預估至109年更可達20,326公噸,減量可達48%。

而中火進行減煤增氣措施後,未來現有4部燃煤機組將轉為備用,推估至114年2部燃氣機組上線後,全廠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減為8,442公噸,與105年相比,減量可達78%。

依據環保署監測資料顯示,中部空氣品質近4年(104至107年)紅色不良日數減少87%,PM2.5濃度由25.8 μg/m3降低為20.2 μg/m3,減少22%,再依台中環保局108年11月初所發新聞內容「1至10月空氣品質8年來最佳!」在在顯示,中部空品問題在各界努力下已逐漸改善。

環保署表示,希望各界針對空污防制能多一點專業,少一點口水,讓中央攜手地方,全面強化各項空污減量作為,為維護空氣品質工作分工合作,完成全民的期盼。

環保署表示,既有許可證已有容許差值內容   圖:環保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