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台灣人會到日本租車自駕旅遊,赴日開車要多加留意當地的規定。日本修法提高邊開車邊使用智慧型手機的罰鍰,將其提高到1萬8000日圓(約新台幣5000元),若不慎肇事,刑責或罰金也會變重,新規定在12月1日上路。

只要在開車時拿手機講電話,或邊開車邊看手機螢幕就違規;除了智慧型手機外,還包括操作、注視車用導航機、平板電腦等,總之只要不是跟開車本身有關的行為都不能在開車時做,否則就可能受罰;如果真的需要操作或注視導航機等,必須將車輛安全停好後再使用。

罰鍰從現行6000日圓提高到1萬8000日圓,累犯更可能適用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10萬日圓以下罰金。

日本現行制度是輕微交通事故駕駛可繳納罰鍰免除刑事責任,不過,邊開車邊使用手機不適用這項制度,只要發生交通事故就直接進入刑事程序,罰則也從現行「3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5萬日圓以下罰金」,提高到「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萬日圓以下罰金」。

汽機車駕駛過程中使用手機,台灣早在2013年就開始實施相關罰則。駕駛人行駛道路時,不得手持行動電話、平板、電腦進行撥接、通話、瀏覽檔案、拍照等等行為,汽車駕駛人若違規可處3000元罰鍰,機車駕駛人處1000元罰鍰。

停下來等紅燈因為也屬於道路駕駛範圍,故上述行為在等紅燈時也不能做。另外,騎車、開車時若手持手機看導航,也屬於違規行為;即使將手機架設在車上使用,因滑動、點選螢幕等動作也會影響安全,故仍無法逃過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