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0日發生在高雄的3歲女童遭空氣噴槍奪命案,今天(22日)高雄地院召開準備庭,以慢速播放勘驗監視畫面,在13分24秒處發現有「不明物體」垂落。法官當庭諭知,將在12月24日下午2點30分開庭,進入審理程序。
3歲女童遭空氣噴槍奪命案在年初時喧騰一時,當時女童生父鄺姓男子供稱:載女兒前往加油站附設的自助洗車場洗車時,女兒下車自行將洗車用空氣噴槍放進嘴裡把玩,隨後臉色蒼白昏倒,他連忙開車將女兒載往醫院急救,沒想到女兒就這樣走了。但檢方查扣洗車場監視器之後發現女童父親的說詞與監視器畫面有所出入,今年5月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法官今天會同律師勘驗「關鍵畫面」,發現兩個重要的時間點。一是影片12分10秒處,鄺男右手拿噴槍伸入車內右前座按壓噴槍,噴槍位置約莫落在鄧童頭部高度;二是用慢速播放時在13分24秒處,可以看見疑似女童指部在鄺男左側腋下處晃動。但由於鄺男身軀幾乎擋住車內畫面,難以斷定有鄺男或女童按壓動作,也無法確認晃動的「肉色物體」就是女童的手指。在反覆勘查40分鐘之後,法官讓書記官加註「鄺男左側腋下處有『不明物體』晃動」。
本案將在12月24日下午2點30分開庭,進入審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