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國際間在含植物油的抹醬、餅乾、巧克力等食品中驗出「縮水甘油」,是人體可能致癌物,不過至今僅有歐盟訂出相關限量標準,也引發各國關注,而食藥署擬率亞洲之先訂定限量標準,新制最快明年上半年實施。
監察委員田秋堇、蔡崇義表示,歐洲食品安全局2018年5月公告,各類經高溫處理的植物油加工食品經動物實驗發現,可能含有具致癌性的物質「縮水甘油脂肪酸酯」(glycidyl fatty acid esters),該物質具基因及致癌性也被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列為「可能為人類致癌物」,更針對植物油中縮水甘油訂定1000微克/千克限量標準,卻不見衛福部訂定任何相關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巧克力產品外,凡是以植物油製作的產品都藏有致癌風險!近年義大利知名巧克力抹醬爆發含縮水甘油疑慮,日本食用油品業者也在一款機能性食用油中發現縮水甘油含量比一般植物油高出18倍,緊急回收所有產品。
香港近期檢驗市售人造奶油、抹醬、蛋捲、餅乾等以植物油製作的食品時,也發現縮水甘油蹤跡,顯示國際間逐漸重視此致癌物。
為確保民眾食安,食藥署正研擬相關草案並多次邀集業者開會,廖家鼎指出,草案內容主要比照歐盟規定,將一般食品原料用油的縮水甘油限量訂在1000微克/千克,嬰幼兒奶粉、副食品的原料油則訂在500微克/千克。
此外,考量嬰幼兒屬於敏感族群,另針對1歲前嬰幼兒食用的「嬰兒配方食品」以及「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的成品訂定更嚴格的標準,粉類食品50微克/千克、液體類食品6微克/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