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深澳地區的象鼻岩因為神似象鼻形狀,在網路上爆紅成為熱門拍照景點,至今熱度不墜。為了維護遊客安全,未來會加強柔性勸導請遊客勿攀爬岩石,並研議將象鼻岩列入文資法保護的「自然紀念物」,觀旅局也會為此地規劃深澳地區的觀光行銷。
象鼻岩的管理維護一直是由瑞芳區公所負責,目前現場已完成救生樁、警戒線以及危險告示牌設置等安全設施,禁止民眾攀爬至岩體,消防局及岸巡人員也支援巡查。
另外,在象鼻岩入口處也設置管制崗哨,瑞芳區漁會並協助邀集在地志工於本(17)日起開始巡護,區公所後續會聘請保全管理,若遇大雨或天候不佳,漁會將於停車場入口處,拉警戒繩及設置告示,提醒民眾不要進入。
新北市觀旅局長張其強表示,未來規劃將象鼻岩打造成台灣第一個兼具陸、海、空三棲的特色景點,包括地質景觀、空中保育類動物及海底的浮潛,吸引更多遊客前來。
深澳為名列國家保育類的鳥類──遊隼繁殖地,更有遊隼在象鼻岩與周遭地區築巢,記者電訪農業局,農業局表示,未來會以遊隼為標的物種,推行相關的觀光措施。
農業局表示,11月28日將召開自然紀念物審議會,針對象鼻岩依文資法列為自然紀念物的地景保育;另外,內政部營建署目前也正依「海岸管理法」研議將象鼻岩及周遭地區指定為「第一級海岸保護區」。從地質保護和安全管理的方向並進,維護此地景觀。
依據文資法,自然紀念物禁止採摘、砍伐、挖掘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並應維護其生態環境,違反者依法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若象鼻岩列入自然紀念物,未來的相關配套仍有待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