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張曉明昨 (9) 日發表文章指出,北京可用10項權力對香港進行全面管制。其中「向特首發出指令權」可能更常運用。
張曉明發表「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文章,說明19屆四中全會決定精神。文中強調,「依法行使中國憲法和基本法賦予北京中央的各項權力,是落實全面管治權的重要途徑」。文章列明10項權力包含「向特首發出指令權」、「對香港特首和港府主要官員的任免權」,和「對特區高度自治的監督權」等。
根據《香港明報》報導指出,中國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北京要實踐對香港的一國兩制,和近期香港「反送中」動亂,決定認真執行在基本法中的權力。劉兆佳還指出,目前「基本法」只列明北京政府擁有那些權力,但未明確表明行使準則。但他也認為,將來北京常態化只用基本法權力,自然會將「權力行使過程變得有規可循」。
劉兆佳也表示,「向特首發出指令權」未來會常被運用,且此權力為「維護國家安全」是國家行為,不受香港法庭束縛。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則指出,四中全會是北京對反送中抗爭後「港澳問題的階段性總結」,張曉明的言論使北京更具體化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並認為,「反送中」讓北京意識到須立即完善法制,會更快的以任何方式落實。
對於張曉明文章中提到北京具備「實質性的」對香港特首和港府的各司局長、警務處長和廉政專員等主要官員有「任免權」,劉兆佳則認為雖表面上特首可以提名免職主要官員,但實際上仍是由中央任命,「只要人大常委會認為不違反基本法就可以」。
對此,蔡子強擔憂,北京此舉是進一步介入並干預香港,表示著「一國兩制」的空間越縮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