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許惠峰在今年6月28日當日對員工發起施政滿意調查,隨後三小時立即下令資遣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文化大學分部召集人翟敬宜、副召集人李宛澍。高教工會對此在7月23日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裁決申請,並宣布於明 (11) 日上午十點舉行記者會,進行完整說明。

許惠峰為打高教壓工會,解雇員工翟敬宜、李宛澍,為此工會申請不當勞動裁決,歷經多達4次調查會議後,終得勝利。此案為台灣大專院校內第一起違法解雇工會幹部、亦是首次遭勞動部裁定違法「解雇無效」案例,對高教產業內的勞資關係具劃時代指標意義。

行政院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裁定如下:

1. 文大(推廣教育部)違法打壓工會活動、解雇工會幹部,解雇行為無效,應回復工作!

2. 文大(推廣教育部)決定資遣解雇何人,並無客觀標準,皆由教育長許惠峰與執行長二人決斷。

3. 文大(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許惠峰下令解雇工會分部正副召集人,與工會發起許惠峰「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有「時間上之緊密關連性」。違法打壓工會「動機甚為明顯」。

4. 工會使用員工電子郵件從事工會活動有其必要性,亦為社會通念所容許,文大(推廣教育部)發信「警告」全體員工指摘工會違法,為違法妨礙、限制工會活動。

高教工會表示,將於明日上午舉行記者會,除了進行完整說明更提出四點訴求,若文大校方仍藐視勞動部及勞動部法令,迴避工會訴求,工會將針對校方乃至董事會發起更大規模抗爭。

四點需求如下:

一、文化大學應遵守裁決決定書要求「回復申請人與原職務相當之工作」。

二、文化大學(校長徐興慶)應依權責立即追究許惠峰違法行徑、撤換其主管職。

三、文化大學因此衍生之相關費用支出均應由許惠峰個人支付。

四、文化大學應修補已遭許惠峰個人嚴重破壞之勞資關係,儘速與工會重新展開誠信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