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技大學學生周梓樂3日墜樓後於今天不治身亡,外界質疑是因參加反送中「被墜樓」。香港警方今(8)日澄清,警員未曾與周梓樂接觸過,也沒有追捕過對方,建議召開死因裁判法庭。

「死因裁判法庭」(死因庭)是香港的一個特別法庭,源於英國倫敦的同等機構,由死因裁判官主持,在一般情況下,與5人所組成的陪審團商議對案件的裁決。一般而言,如果死因庭進行調查,可以要求警方提供掌握的資料,警方也會自行調查這起案件。

東九龍總區高級警司傅逸婷今天下午會晤記者,說明周梓樂在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墜下當晚,警方所掌握的資料,並從時序上說明當晚警方的行動和周梓樂的一些行蹤,澄清外界一些傳言,以釐清警方當晚並未與周梓樂有過任何接觸。

傅逸婷指出,本月3日晚上11時06分,警方曾首次派人到尚德邨停車場巡邏,14分鐘後離開。翌日凌晨1時04分,警方第二次由地面進入停車場,驅散高空擲物的示威者,期間在二樓發現消防處救護員正在為死者進行急救,才知道有人墜樓。

傅逸婷也交代了當晚周梓樂在區內出現的一些行蹤。據指出,當晚周梓樂從進入停車場到被消防處救護員急救,停車場都沒有警員,警方也沒有在停車場追捕過周梓樂。

被問到警方應否就周梓樂的死亡負責,傅逸婷沒有回應,只表示尊重合法和平示威活動,如果示威者使用暴力並威脅到公眾安全,警方就會使用適當武力,以保障大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