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今天(7日)一早以4點聲明回應有關7200萬豪宅一事,其中第3點質疑週刊違反個資法。對此,律師林智群PO出107年11月23日的一張民事判決文的截圖,說國家機器動得很厲害,「其實是個誤會」。

林智群表示,「那個建案」後來發生很多問題,建商「台肥」態度又很強硬,衍生一堆官司。「有官司,就有判決」。點出新聞的起始點「可能」是來自於法院的判決文書。

林智群以經驗法則說:要知道每個法院都有司法記者追新聞,「有sense」的記者看到「趙東洲」三個字,就知道他是李佳芬的閨蜜高美蘭的先生。再往下追,問當時代銷人員跟相關人員,本來「加分(佳芬)閨蜜」就有新聞價值了」、「一個大獨家就出來了…」


韓國瑜4點聲明原文

【強力譴責侵害個人資料】

1. 我與妻子八年前合力購買預售房屋,即使就任北農職務,但仍因經濟狀況與家庭財務負擔,故將預售屋買賣合約權利轉售。

2. 本人於去年當選高雄市長,依法申報財產,公開透明。

3. 八年前我與妻子皆非公職人員,無財產申報之義務,合約權利轉讓情事完全合法,僅國稅局與當時建商知悉交易資訊,其中個資部份並未公開,在政府大力推動個資保護之際,週刊竟然能夠取得本人個資,且未經求證逕行報導,本人強烈質疑洩漏交易資訊者之背後動機。

4. 台灣的民主自由是我們最珍貴的資產,一個單純合法的買賣權利轉售,居然在選舉期間遭到公開,侵害個人資料。老話一句,我寧願乾淨的輸,也不願骯髒的贏,我會繼續傾聽,將精力投注在需要國家關心的事物上,繼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