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1月3日「反警暴七區行街(逛街)」行動,港警在將軍澳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者,其中22歲科大生周梓樂疑似為躲避催淚彈而墜樓重創,昏迷送院。最新消息傳來,經2次腦部手術仍未能控制腦水腫及出血情況,疑出現腦幹死亡跡象,包括瞳孔放大。

香港《明報》報導,醫管局表示,截至下午3點,該傷者情況危殆,留醫深切治療部;傷者的家屬下午3時許抵達醫院。《明報》引述不具名消息人士說法,傷者「兩邊(瞳孔)一開始已經無乜反應」,但否認傷者即將「拔喉」(拔除維生系統)。

根據了解,香港醫事機構對於傷者腦幹死亡的判定標準,需要2名醫生各自進行測試,包括雙眼瞳孔是否對光線全無反應、雙側角膜反射均消失、耳朵被灌凍水後,雙眼有否左右移動等,最後才會進行窒息測試,即拔喉後病人不能自主呼吸,合共7個測試。此外,判定腦死亡,需要觀察一段時間,長短視乎導致昏迷的原因而定,但不能少於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