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計畫以2500億元特別預算向美國採購66架F-16V戰機,籌措財源的法源依據《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草案》今天(29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以強化國防自主以強化空軍戰力;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在發言時表示,該法案通過代表台美關係提升,代表國家利益下各黨派可以合作維護國家安全,而這才是政治攻防以外的價值。
為因應敵情威脅與迫切之國防需要,逐年籌獲高性能新式戰機,強化空軍戰力,以提升聯合作戰效能,確保國家安全與平穩定,並達到兼顧國防自主及國內經濟發展之目的。立法院院會今天通過《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共有6條條文。
在預算編列上,條文第4條指出,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台幣2500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如原發價書簽署額度因匯率變動影響超過上限部分,以總預算方式編列;其預算編製不受預算法第23條不得充經常支出規定的限制。
另外,條文也通過,新式戰機採購,指主管機關與其所屬機關、部隊辦理經行政院核定的新式戰機系統、裝備與其相關支援系統、裝備的獲得、維修、研發、產製及訓練;施行期間部分,規定自公布日施行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
此外,院會也通過4項附帶決議,包含要求國防部將這次採購的F-16V相關零組件,在中華民國生產並移轉關鍵技術,並在交機後內逐步成立F-16機隊亞洲維修中心等。
另外一項附帶決議則為,建請經濟部與國防部跨部會整合,積極與美方承商洽談相關零組件應在台生產製造與維修,以提升國內航太產業維修能量及料件供應鏈,進一步滿足機隊運作所需,提昇台灣航太科技水準,帶動國防產業發展與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