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嫌陳同佳案引發律師陳長文與行政院長蘇貞昌交鋒,對於蘇揆批評陳長文是「魔鬼現形」說法,同為美麗島辯護律師的前總統陳水扁今(27)日透過line批評,不是同為法律人和美麗島律師該說的話。否則謝長廷挺身為殺人兇手陳進興辯護又作何解釋?

陳水扁說,陳長文律師與阿扁的統獨政治理念雖然不同,但對於他寫給閣揆蘇貞昌律師的信,阿扁頗表贊同。蘇院長不應用「馬英九的律師替兇手(陳同佳)辯護」,導引出「魔鬼一一現形」。那是政治語言,不是同為法律人和美麗島律師該說的話。否則謝長廷挺身為殺人兇手陳進興辯護又作何解釋?

陳水扁說,阿扁曾自許要做「台灣的丹諾」,陳長文律師引用美國著名人權律師丹諾的名言:「一個人在未定罪前,都是無辜的」、「我恨罪行,但從不恨罪人」。其實《刑事訴訟法》也是「無罪推定」的。

陳水扁說,沒有錯,律師的天職就是:「第一,要確保他的當事人,不會在證據未確的情況下被定罪;第二,如果證據確鑿,要確保他的當事人不會受到不合理的懲罰。」

對於政府打算再度執刑死刑,陳水扁也說,蘇院長身為閣揆也不宜就刑事個案,特別是尚未定讞的案件要求判死,竟也發生在1025日國會殿堂的答詢。蘇揆應該探討的是,我國的刑事政策,究係古代「殺人者死」的「報復刑」,還是《監獄行刑法》第一條揭櫫促使改悔向上的「教育刑」?而非隨著選舉腳步的逼近,充滿過多政治算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