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Line群組間流傳台灣大量進口歐美日廢棄物一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表示,目前進口台灣的廢塑膠和廢紙已於107年10月4日修法加嚴管制,若未依規定進口,最高可處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鍰。

近期網路Line群組間流傳台灣大量進口歐美日廢棄物,且報導中所述歐美日廢棄物輸往亞洲部分,是因東南亞國家原輸入管制相當寬鬆,造成過去歐美國家將家庭廢棄物或未妥善分類廢塑膠以資源名義送往東南亞。

環保署指出,進口廢塑膠業者將其加工作為人造纖維(如世足賽球衣),或製作塑膠二次料(替代原生塑膠料),台灣現約200多家進口業者,多已長久經營,其設備、技術、製程較為成熟且單純,進口廢紙業者均為造紙業者,因回收國內廢紙再製,需依靠國外長纖廢紙補強國內回收短纖廢紙,故進口國外廢紙使用。

環保署澄清,目前進口台灣的廢塑膠和廢紙已於107年10月4日修法加嚴管制,且環保署會同海關加強廢紙、廢塑膠等廢棄物之邊境查驗,並對進口業者進行稽查,確認進口者為合法工廠作為塑膠製品及紙製品製造使用;廢塑膠及廢紙進口,經加嚴管制後,其進口上升趨勢已明顯趨緩。

環保署表示,因東南亞國家原輸入管制相當寬鬆,造成過去歐美國家將家庭廢棄物或未妥善分類之廢塑膠以資源名義送往東南亞,致衍生問題,而台灣早將巴塞爾公約規定內容國內法化且加嚴管理,禁止家庭廢棄物輸入,與東南亞國家並不相同。

環保署強調,持續與財政部關務署加強邊境查驗,管制進口品質,如未遵守相關規定,一經查獲,將予以嚴懲,除依法要求全數退運外,也將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000元以下之罰鍰。

近期Line群組間流傳台灣大量進口歐美日廢棄物一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表示,目前進口台灣的廢塑膠和廢紙已於107年10月4日修法加嚴管制   圖:環保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