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港府今(23)日凌晨發出聲明,指稱「台方若願意處理陳同佳的自首,應立即取消對陳的入境管制,才不會令通緝令自相矛盾」,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回應指出,港府的說法不符事實。陳宗彥說,由於政府必須掌握陳同佳的行蹤,因此,對陳同佳與其預定陪同人員註記禁止網簽,必須臨櫃申請,並非限制其入境。

陳同佳今天上午9點已刑滿出獄,陸委會昨天下午宣布已致函港府擬派員赴港押解陳嫌,但港府凌晨發布新聞稿,拒絕台灣政府派員赴港押解陳同佳,並稱台方若願意處理陳同佳的「自首」,應立即取消對陳同佳的入境管制,才不會讓通緝令自相矛盾。

陳宗彥表示,如果陳同佳真心要來台接受法律制裁,仍有方式可以申請入境。然而,所謂陳嫌出獄後將投案一事,至今仍屬於港府的片面宣稱,卻從未告知陳嫌將如何來台,政府也在持續了解相關情形中,並準備就緒,一切依照法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