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港女命案」主嫌陳同佳「來台投案」一事,傳出陳員是「被自首」,台灣傾向「拒收」,甚至有在陳入境前將其「原機遣返」的說法。對此,中國大陸官媒《環球時報》以社評評論,稱「陳同佳是否『被自首』,讓他去台灣說」,一付問心無愧的樣子。

《環球時報》說「香港方面的法律很嚴格」,辯稱「作為非案件發生地無法對陳同佳殺人案進行調查並宣判」,指陳同佳願意去台灣自首,正好與台灣的通緝令「對應」上了,問「這當中還能有什麼額外的周折嗎?」

接著,《環球時報》再指出,對陳同佳的通緝令是去年由台灣士林地檢署發出的,當時還沒有香港的「反修例」運動;但如今香港政治動盪高熱不退,台灣當局被廣泛認為從中政治獲利眾多,而且新的「總統選舉」在即,這樣的「好前景」萬一因為陳同佳來台出現變化可如何是好?直指「這樣的算計」大概是台當局突然變卦、拒絕接收陳同佳的真正原因。

評論中對於是不是「被自首」部份,說如果陳同佳去台灣自首是非自願的,「他人到台灣以後一問不就清楚了」,台灣當局「屆時」可以輕鬆炒作港府利用陳同佳搞「政治操作」的內幕,在政治上再大賺一筆。直批「現在完全從政治角度考量陳同佳案的恰恰是他們自己」。

《環球時報》再分別分析「陳同佳自首」對港台兩地的影響,認為該案雖然是「反修例」的導火線,但已經離「最初搧動的『蝴蝶翅膀』很遠了」,指陳同佳無論去不去台灣,都很難對香港街頭的形勢「產生什麼影響」;對台灣而言,《環時》簡單認為是「純刑事案件在法律層面最終了結」,完全避談任何有關「司法互助」涉及的主權問題。

《環球時報》形容台灣選舉就像火,「統獨」這個大議題則像油,把各種原本很清楚的事情「烤」、「炸」得面目全非,而且搞出滿屋子油煙,模糊有人的視線。諷「古怪」、「小家子氣」注定沒什麼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