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傳港府擬製發官方記者證,以利識別反送中現場的媒體身分。香港多個記者協會組織今天發布聯合聲明稱,此舉勢將損害新聞自由和公眾知情權,嚴正反對一切官方篩選記者的措施。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出席一場電台專訪時回應說,言論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完全認同媒體可以發揮「第四權」的功能;政府沒有任何意圖和計劃統一為記者進行登記,更不會審核哪些人可以進行採訪工作。

對於林鄭月娥的解釋,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等傳媒工會及組織下午發表聯合聲明指出,雖然行政長官明確否認,無意官方統一發放記者證,但她並未談及以「其他方式」識別記者的可能性。

聲明強調,傳媒作為監察政府和公權力運用的第四權,若容許官方認證和篩選在公眾地方採訪的記者,將收窄自由採訪空間,不利資訊傳達和發掘真相。

聲明指出,在近日的公眾活動與警民衝突,在場採訪的記者一直配合警方執法行動,警方也可從服飾、裝備、行為及佩戴的記者證,辨識在場採訪的記者。任何官方認證篩選的機制都是多此一舉,一旦引入機制,將被濫用成截查、驅逐記者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