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夫人李佳芬今(9)日委任律師,赴雲林地檢署提出第3波告訴,指年代主持人安幼琪、年代主播張雅琴、國民黨資深黨員鄭佩芬涉嫌妨害名譽及加重毀謗罪,不排除再提出告訴。高雄市第6選區立委參選人吳佩蓉今天也到雲林地檢署,對李佳芬提告的行為表示強烈譴責。
李佳芬日前爆發農舍爭議,遭名嘴洪耀南、鄭佩芬、吳佩蓉等人批判,於9月17日對這些人提出第一波告訴,並且指出這些人發表的言論中,「具有非常明顯的真實惡意」。李佳芬今天再度委託律師郭羿廷、郭瓊茹以及張捷安今天前往雲林地檢署向安幼琪、張雅琴、鄭佩芬等人提告。
律師團表示,外界指李佳芬「以訟止謗」,用訴訟給媒體壓力,這個部分有誤會,距離選舉不到100天,法律要還李佳芬公道也是選後的事情。
郭羿廷指出,安幼琪公開指稱韓國瑜有小三「王小姐」,李佳芬安插親信、干預市政,雲林農舍旁還有豪華別墅等不實謠言;郭瓊茹則提到,張雅琴與鄭佩芬在被告後依然故我,持續說同樣的言論。張在節目上說韓1週只上班3天,鄭指李干預人事等,這些都是未經查證的不實言論,尤其媒體人在製作節目前應查證事實。
李佳芬第1波提告對象之一吳佩蓉,今天也到雲林地檢署,針對李佳芬提告的行為表示強烈譴責,在律師團說明告訴原委時,舉牌嗆聲。吳佩蓉認為,李已經化身東廠,每天對新聞媒體的言論、思想進行審查,「比共產國家還可怕」,韓還沒上任就這樣做,這是不對的行為,她批評李濫用司法資源,意圖箝制新聞自由。
郭羿廷提到,普遍認為「公眾人物需要被更嚴格的檢驗」,這個論述有沒有底線?新聞自由有沒有上限?當事人面對不實謠言、鋪天蓋地的惡意攻擊,若他無法訴諸法律程序保護自己,根本無法說服這個社會法治是有價值的。她強調,新聞自由最大根據是公眾有「知的權利」,若與「公眾知的權利」明顯無涉,媒體還能不能受到新聞自由的保障?
律師團對這3名被告提出妨害名譽、加重誹謗等罪,至於是否有第4波告訴?律師表示,他們尊重當事人的決定。
高雄市立委參選人吳佩蓉,對李佳芬提告的行為表示譴責。 圖:翻攝自吳佩蓉臉書(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