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因反送中抗爭延燒,使得香港政府頒布《禁止蒙面規例》後,意外牽扯到台北市,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表示,台北市遊行也不能蒙面,卻遭內政部長徐國勇駁斥「不會在集會遊行時禁止化妝。」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今(6日)替下屬發聲稱,台北市就是依法行政,警政署覺得法不對,就去修改,不要讓台北市警察為難。

面對台北市警察局定調,面對台北市警察局定調,依《集會遊行法》規定,不能有妨礙身分辨識之化妝,未來會落實執法。 徐國勇昨駁斥,《集會遊行法》第14條第6款「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的規範並非強制禁止化妝,只是讓警方仍可依個案做必要性考量,保留警方於執法時有此項限制權,如遇有個案可能發生重大違法暴力行為之虞時,始視情形限制,並非不分輕重而一律禁止。

對於內政部與台北市警察局的兩套說法。柯文哲表示,他今天早上才在LINE群組(工作群組)說,國家法令在那裡?要怎麼執行?就由警政署出來講,坦白講,有時候台北市警察局滿為難的,因為他們有兩個老闆,一個是台北市長、一個是警政署,而警政署也一直下指導棋。

柯文哲稱,他是主張依法行政的人,「要嘛你(指內政部警政署)就修改法令,沒有修改,我們就依法行政,可是常常長官會要求警察不要依法行政」,而他的態度是,如果覺得法不對要改,就修嘛!但不要法在那裡,卻上下變來變去。

柯文哲強調,不論對禁止蒙面,或統促黨在台北車站集會非法架設舞台,卻只能罰2400元那件事件,「警政署你來講嘛!就依法行政,但如果法在那裡,你不要執行,你要出來講,明訂SOP,不要讓台北市警察局很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