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行動越演越烈,港府與示威者之間的衝突不斷升溫。昨(3)天傳出港府將依緊急法頒布「禁蒙面法」,今(5)天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也再次親上記者會,宣布「禁蒙面法」5日零時就會開始實施。

林鄭月娥今天下午3點召開「珍惜香港,停止暴力」記者會,林鄭表示,過去接近4個月,因修例引起的示威衝突不斷,不同地區發生超過400場大大小小的示威遊行集會,往往會演變成暴力行為,導致超過1100人受傷,當中有超過300名執法人員。林鄭強調,暴力事件頻繁和激烈,暴徒有組織發動破壞,社會陷入恐慌,社會各界對香港前景感到擔心。 

林鄭接著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通過《禁止蒙規例》,5日早上零時零分生效。據悉,在新規例下,任何人身處受規管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或非法集結(含暴動)或未經批准的集結時,使用可能隱藏身份的蒙面物品,即屬犯罪。

林鄭強調,過去4個月在集結中使用暴力的示威者基乎全部都是蒙面,目的是隱藏身份、逃避刑責,他們亦變得肆無忌憚,她相信反蒙面法有效阻止激進違法行為,並有助警方執法。林鄭也表示,社會上有人以律原則質疑反對反蒙面法,但林鄭強調這次「非容易決定,但以今日情況來說是必須的決定」。

林鄭也表示,這次並不等於香港進入緊急狀態,她指規例目的是停止暴力、恢復秩序,打擊對象是使用暴力的人士,她稱明白有人有需要戴口罩,所以規例設有豁免條款。另外,林鄭也提到,反蒙面法是規例,性質屬於附屬法例,將以先訂立後審議的附屬法例,今年10月16日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