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刺激國內旅遊業發展,行政院日前公布第二波國旅獎勵方案,不僅住宿有折抵,還發放了200元的夜市抵用券,但奇怪的是全台只有屏東縣的夜市沒有列入使用範圍,而屏東縣長潘孟安今日表示,希望經濟部界定清楚「夜市」的定義,因此兩周前已把意見向上反應,目前仍在等待公告。

據了解,經濟部發放的「夜市抵用券」需經過核准設置的夜市才能使用,屏東縣雖然有許多夜市,卻只有屏東市的瑞光夜市符合資格,但瑞光自治會認為抵用券兌換程序太麻煩,因此決定不跟進政策,而其他夜市的業者則對經濟部的這項規定相當無奈,連縣議員唐玉琴一早都抱怨「第一名的屏東潘縣長⋯屏東卻沒有夜市抵用卷?好康攏無......擴大菜市場也可啊!應該發消費卷更實際......」。

針對屏東縣內夜市無法使用抵用券,潘孟安受訪時指出,因為屏東有許多的「夜市」,但卻是從早上就開始,「那這些算不算是夜市?」他希望經濟部不要用都會的角度看台灣,國內發展觀光是好事,當然應該支持,可配套措施應更充足,德政才不會大打折扣,為德不卒。

潘孟安也透露,今日有再度立委周春米續與中央協調,希望經濟部能盡快公告修正的作法,現在只能「靜候佳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