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今(14)日表示,為使我國旅美國人權益獲得更妥適的保障,台美雙方已在華府簽署「有關部分領事職權瞭解備忘錄」,可望加強我國外交部與駐外使館對旅美國人的支援與服務,更進一步彰顯台美雙方基於民主人權等共享價值的合作夥伴關係。

為強化臺美雙方派駐人員行使領事職權的基礎,我國駐美國代表處副代表黃敏境與美國在台協會執行理事羅瑞智(John J. Norris Jr.),於美東時間(13)日在華府代表雙方簽署「有關部分領事職權瞭解備忘錄」。此次合作將對我國旅美國人權益提供更妥適的保障,也確保雙方人民在日益密切的交流之下,外交部與駐外館處能提供更積極的支援。

外交部表示,台美雙方人民交流互動密切,在國人旅外遭遇急難時,外交部及駐外館處一向積極提供應有的協助及服務,包括在遭外國政府逮捕或拘禁時,經當事人要求且獲外國政府同意後,行使領事探視等領事職權與提供相關協助。

台美雙方期盼透過本次備忘錄的簽署,將台美實務上執行領事職權事項訴諸文字,秉持「1963年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的精神,表述雙方將互相協助對方派駐人員執行領事通知及領事探視等職權,使雙方派駐機構及人員更能有效執行相關事務。

外交部強調,今年適逢《臺灣關係法》(TRA)立法40週年,臺美雙方基於互惠原則,在領事事務上建立此合作機制,不僅能對雙方旅外國人權益提供更好的保障,也進一步彰顯雙方基於自由、民主與人權等共享價值的緊密合作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