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日前被查出在擔任最高法院庭長、高院院長期間,涉嫌有違反法官倫理及不當接受招待等行為。目前石木欽請辭並已獲准,他今 (13) 天也發表聲明,「因個人審判作為,不能見容當道,成為鬥爭下犧牲品。」

石木欽被指控接受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不當飲宴招待,在法界被視為與民進黨關係良好的石木欽,2017年12月出任公懲會委員長,承審過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浩鼎案中的財產申報不實,判翁申誡。另外,在台大校長管中閔兼職案,更首度決定開放公審,引起外界討論,最終也判管申誡。

石木欽發表聲明,「因個人審判作為,不能見容當道,成為鬥爭下犧牲品。」石強調,他以高標準自我期許,只能辭職以示清白,他不是憂讒畏譏,然司法清白不容懷疑,他個人清譽又豈能受人指點;他行事從來仰不愧天、俯不怍地,去職不是因流言蜚短,而是愛護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