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林憲同今天(10日)前往台北地院遞狀自訴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涉及刑事詐欺、背信,「代表黨員」向郭台銘求償100億元。

據了解,林憲同以「國民黨資深黨員」身份控告郭台銘,認為郭台銘「想」脫黨參選,造成國民黨內「茶壼裡的風暴」,所以對郭提起損害賠償、回復原狀的訴訟;林憲同並建議郭台銘自動退黨,否則國民黨就該對郭台銘開鍘;林更表示,郭要為此向國民黨、全體國民黨員道歉,而郭想參選總統造成國民黨員身心上的傷害,則應賠償100億元。

林憲同認為,郭台銘獲頒「榮譽黨員」,應該先舉證自己本來就是黨員,吳敦義、國民黨中央黨部理應調查清楚,如果郭不是黨員卻參加黨內初選,就是標準的詐欺行為,吳敦義直接讓郭成為榮譽黨員就是郭獲得「不正利益」。而引薦郭台銘參加總統黨內初選的前總統馬英九也有責任;日後考慮追加馬、吳為本案共犯。

林憲同律師過去的「紀錄」包括:
2019/07/16 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高等法院無罪確定。林憲同控告高院刑事庭長張惠立瀆職。
2018/12/26 不滿聘任管中閔當台大校長。林憲同告發葉俊榮管中閔、蔡明興等3人等3人涉瀆職、圖利。
2018/12/17 前總統馬英九出版「八年執政回憶錄」,林憲同致函給馬英九、總統府、台北地院、國民黨等單位訴請更正「不真實」及「不妥當」的回憶錄內容。
2015/07/17 提出「宋楚瑜等人誹謗案」自訴,呼籲重啟調查興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