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6日電)交通部為健全貨車管理及接軌國際規定,今天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鬆綁貨車載重管理規定,估計逾10萬車主受惠。

根據交通部目前規定,貨車以總重量(空車加載重)區分,3.5噸(含)以下為小貨車,逾3.5噸為大貨車,採二級管理,不像國外管理較細緻,例如日本及歐盟分別採三級與四級管理。

交通部指出,因有業者自國外進口原廠設計總重量稍逾3.5噸貨車,經設計變更後宣告為較方便使用的3.5噸的小貨車,但遭認定超載,影響交通安全而被舉發,且罰鍰自新台幣1萬1000元起跳,造成業者困擾。

交通部說,為協助解決這類小貨車使用實務遭遇的困難,經多次邀集相關車輛進口、製造、使用、租賃公會等利害關係人討論後,決定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交通部預告修正的道安規則,增訂中華民國95年10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新登檢領照的小貨車(環保四期以上車輛),如經車廠出具相關技術文件證明於符合安全原則下,可專案增加載重量到原廠設計值者,得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載重登記檢驗。

交通部說,這項鬆綁措施預計公告後30天實施,經統計小貨車總重逾3.4噸至3.5噸以下的車輛數共約25.3萬輛,其中載重不足1噸者約10.7萬輛,未來將可依新修正規定辦理提升載重量。

另外,交通部為順應貨車管理世界潮流,同時參考現行大客車區分為甲乙丙丁四類管理的作法,將研議把大貨車再分類,以鬆綁較小型大貨車的使用管理規定,預計明年中上路。(編輯:管中維)108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