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住宅補貼自7月22日至8月30日受理申請,包括租金補貼6萬5,963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4,000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000戶。但截至7月29日,已約有1萬9,600戶提出申請,有需求且符合資格的民眾,記得把握機會申請。

內政部表示,今年首度開放可以線上申請,符合資格的民眾可於8月30日前上網或以書面提出申請。此外,今年也放寬未滿20歲但已婚者,可以申請;原先2個月的「租賃契約補件期間」,也放寬為3個月。

內政部指出,過去常有民眾反應因房東考量課稅問題,無法申請租金補貼,政府現在已經修法,使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等3項稅賦優惠,有空、餘屋的屋主可以考慮將住宅出租給申請租金補貼的房客,即可享有優惠,相關規定可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瀏覽查詢。

內政部也提醒,已接受租金補貼者若有遷居的情形,務必於遷移後3個月內向遷移後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變更。受補貼期間若另取得住宅,或將受利息補貼的住宅移轉給配偶或直系親屬以外的第三人,則應事先主動通報直轄市、縣(市)政府,避免溢領而產生後續追繳紛擾。

內政部表示,住宅補貼申請資格與相關規定,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右側「住宅補貼專區」查詢,或撥打諮詢專線02-2192-0600,有專人接聽,服務時間為7月10日至9月9日,週一至週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

營建署主任秘書王東永說明今年度住宅補貼的申請狀況。   圖:內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