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發布「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要求各機關除了因業務需求且無其他替代方案外,不得採購及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的廠商產品。政務委員龔明鑫今(23)天下午表示,近期將召開跨部會會議做最後討論,兩周內以正面表列方式,公布生產、研發、製造或提供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的廠商清單。同時,行政院也計畫成立「委員會議」,每半年滾動式檢討名單內容。

行政院於今年4月19日發布「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要求中央與地方政府各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與八大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遵守,近日將進一步核定禁止公務機關採購危害國家資安的產品清單。龔明鑫表示,將舉行跨部會會議進行最後討論,預計兩周內將「建議名單」交由行政院副院長兼資安長陳其邁,以及行政院長蘇貞昌簽核確定後,對外公布。

未來行政院規劃定期舉行「委員會議」,開會成員層級在相關部會局處首長或次長,每半年滾動式檢討名單。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補充說明指出,品牌會更替,也會有新品牌出現、舊品牌消失的情況發生,因此,必須每半年追蹤這些產業動態進行滾動式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