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酒駕肇事造成的遺憾,7月起酒駕加重罰則,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今(11)日表示,日前有民眾自稱心肌梗塞、無法長久吹氣等理由拒絕酒測,新北市政府提醒,酒測時故意「不吐氣」或「吐氣不足」,這類消極不配合酒測的行為也算「拒測」,可重罰18萬元。

根據裁決處統計,107年新北市酒駕拒測舉發案件共有1,870件,有不少民眾為規避酒駕刑責,寧可花錢消災、拒絕酒測,因此7月1日酒駕新制上路,加重酒駕拒測罰鍰從9萬元提高到18萬元,第二次再犯就罰36萬元,每犯一次再加罰18萬元,論次計算無上限,另外從第二次拒測開始,駕照吊銷也從3年提高到5年,加重罰責,就是為遏止酒駕歪風,確保行車安全。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指出,酒駕新制上路一周來,新北市酒駕拒測案件有18件,相較去年同期的38件,明顯減少,因此再次提醒,除酒後駕車及拒測罰責提高外,累犯罰鍰也採累進計算,同車乘客也有連坐處罰,最高罰3000元。

裁決處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酒駕除了傷荷包,肇事更易造成嚴重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