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利法」於108年1月6日正式施行,至今已逾半年時間,台北市衛生局今(8)日表示,截至108年6月底止,全國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人數共計4,664人,而台北市醫院簽署人數已達1,521人,佔全國三分之一,為六都之冠。

依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人(須年滿20歲)得為預立醫療決定,而簽署預立醫療決定須經醫療機構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目前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必須事先向醫院預約安排時間,由「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工師等專業人員)提供關於醫療資訊詳細的說明,協助意願人做出決定。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全國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人數共計4,664人,而台北市醫院簽署人數已達1,521人,其中年齡50歲以上的意願人佔8成為最多,女性佔6成,顯示年長者較為關心及接受善終議題,而女性接受度略高於男性。

而在前往醫院諮商前必須事先做出下列準備:

一、 想一想:當面臨意外或疾病的發生,你想要什麼樣醫療照護模式?
二、 邀一邀:邀請二等親家屬及身邊親近的人一起參加諮商,讓他了解你的想法,尊重你的決定,在生命最後的關頭捨得放手。
三、 選一選:可以選擇1位或多位了解您意願的人,擔任你的「醫療委任代理人」,在意願人無法表達自己意願時,代替表達意願人的決定。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預立醫療決定」是對生命價值的一種看法和選擇,讓意願人慎重思考當自己處於在五款特定臨床條件時(包含末期病人、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態、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疾病),選擇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以及「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意願,並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立下書面之「預立醫療決定」,經過認證程序,將註記在意願人的健保卡,後續若意願人想要變更或撤除都可依照程序進行變更,確保意願人對於醫療選項有選擇與決定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