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品是國人健康危害的頭號殺手,也常是青少年第一次嘗試的成癮物質,依據國民健康署調查發現,107年各類販菸業者違法賣菸比率為42.7%,其中以檳榔攤和傳統商店違規率最高(59.7%及47.4%),連鎖便利商店、連鎖超市或大賣場違規率則是約3成左右,各類商店整體違規率也較106年上升了3成。

為了減少青少年接觸菸品,包括便利商店在內的所有商家應謹守不賣菸給青少年之規定,然而,根據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107年有超過5成(57.2%)的國中吸菸學生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較106年(50.8%)增加了6.4%,高中職則約有7成吸菸學生(69.2%)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顯見販菸業者未能落實查驗消費者的年齡及證件,因此加強查察是政府執法的重點。

為進一步瞭解商家違規賣菸情形,國民健康署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107年4月至10月期間,於全國22個縣市共抽測660家菸品販賣場所(包括連鎖便利商店、連鎖超市或大賣場、傳統商店、檳榔攤),安排年滿18歲工讀生身穿制服以「喬裝測試」方式至店裡買菸,測試業者是否拒絕賣菸。

調查結果發現,107年各類販菸業者違法賣菸比率為42.7%,其中以檳榔攤和傳統商店違規率最高(59.7%及47.4%),連鎖便利商店、連鎖超市或大賣場違規率則是約3成左右(28.0%、29.5%)。相較於106年調查結果,連鎖便利商店違規率增加幅度明顯,增加約1.4倍(11.8%→28.0%),各類商店整體違規率也較106年上升了3成(31.8%→42.7%)。

面對違規情形,健康署強調會加強查察,也呼籲商家切勿心存僥倖,務必落實第一線賣菸人員的教育訓練,遇到身著制服的學生或是需要確認年齡的顧客,應確實查驗身分,除口頭詢問外,亦應請其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以查證是否已滿18歲,若購買者無身分證明文件或不出示,即應拒絕販售,國健署表示,同法第13條並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依同法第29條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

除了業者嚴格把關外,國民健康署也會定期公布違規名單,並協同地方政府持續加強稽查力度,107年地方政府衛生局稽查菸品販賣場所共計35餘萬次,已針對違法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計處罰440件,罰鍰金額至少新台幣4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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